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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小半生

记得这一篇先前在读者上看过,虽然自己也不知道算不算小半生的境界,但是看了也颇有感触,今天翻阅杂志时有看见此文。于是想,再过十年,我再看这文章,又作何感想呢。   文章是女性的视角,但世间之理有同性,我认为是不分年龄和性别都可阅读及有自己的理解的。 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小半生》   的确是小半生过来了。最快的东西一定是光阴,才青涩茫然,小试新春,转眼就秋天,柿红如霞。   不喜热闹了,拣一个薄薄的清晨,一个人远行。   不特立独行了,一团喜气地活着。从前见了不喜的人半字不语,如今再不喜欢也会笑意相迎。实在是因为心态平和得似一湖秋水,不与人争得面红耳赤,时过境迁,对错无答案,春风笑过,三千赤壁都成过去,何况小小的争执?   与人交往,喜欢清淡似水。把酒当歌的时代真的过去了,还彻夜长谈?不不,怕第二天眼睛红肿,还是及早休息。偷得浮生,更愿意一个人吃一碗清汤面,对极力相邀的酒友牌友说不。   终于学会了拒绝。   拒绝得这样坦荡。   再也不去无限地浪费光阴,再也不聚众扎堆人云亦云……小半生的光阴,积攒下来可以拣的好时光真是少之又少,绝大多数碌碌而为,戴无数面具,四处游荡——那不是我,那也是我。   生活真无情,把我们雕刻得人鬼不是,有的时候,“不真”倒成了一种境界。   有人问抗震小英雄林浩,问他和姚明在一起当旗手威风不威风,我只记得这孩子幼稚天真地回答:“没觉得威风,就觉得姚明比我高好多。”   这是真,真得让人喜欢。也只有年少、未经洗涤才有这样的真。大多时候,谎言连篇,无尽无休,用一个谎言遮盖另一个谎言——这种时候,人永远不嫌浪费精力与时间。   直到有一天说了真话,自己都不好意思。   发酒疯的时候歇斯底里地说:“我是真的喜欢他呀,真的喜欢呀。”第二天别人问起,一脸谨慎:“我说着玩呢,哪能当真?”   时间在赠人阅历的同时,一定把更无情的沧桑也随手相赠。   细数从前,那一日他大雪来访,站在楼下喊你名字,也真是年轻,居然穿了薄内衣就冲下楼去,不怕冷……那一天受了委屈,号啕大哭,打长途电话,一边说一边哽咽……现在,都不会了。   更喜欢安静了,越安静越好。   更喜欢朴素了,越朴素越好。先扔掉高跟鞋,忒累人的东西;再把胭脂水粉扔掉一半,粉面朱颜有什么不好?不,不负责讨好任何人了。   更喜欢清淡了,越清淡越好。如今,更喜欢清水煮莲子体贴人心的清香。 … 繼續閱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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